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7日臺教人(三)字第1100053414號函
辦理。
二、 查勞動部110年4月13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0213號函釋略
以,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
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5日。受僱者之配偶於境外生產,
既有分娩事實,而陪伴方式多元,縱受僱者未離境,仍可
請陪產假。茲以教育人員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適用對象,是
如有上開情事,亦得申請陪產假。
三、 檢附來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一、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5日總處培字第
110300142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Q&A、天然災害停止
上班及上課作業新版Q&A(圖卡版)及修正說明各1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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