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9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校長(含園長)及教師每學年均需接受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
三、請本校所屬人員於本( 1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前完成選讀。
三、參加對象:
(一) 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
1.長期代理教師、長期約聘教練皆應參加。
2.短期代課、鐘點教師、鐘點教練…等鼓勵參加。
(二)校(園)長為必定要參加之對象。
四、「edu 磨課師+」(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帳號選擇「臺南市」,使用 open ID 登入。本(113)年度共規劃「情緒教育」、「健康家庭」2 門課程,請務必於本( 113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前完成選讀。
五、請必需參加研習的教師自即日起到「edu磨課師+」以 openID
登入參加研習,並將個人「通過畫面截圖」,上傳到「麻豆
國小 HD」裡「麻豆國小全校共用交流」之「113 年度-家庭
教育專業研習」資料夾【檔名如: 113 家庭教育專業研習(郭清杉)】,以利線
上填報本校研習成果之依據,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