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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公告 訪客 - 學務處 | 2023-05-15 | 點閱數: 44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5 月 1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62352 號函辦理。

二、學校及幼兒園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群聚場所,腸病毒極易透過學(幼)童的密切交流,傳播至家庭及社區,故請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之「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與各地方政府之腸病毒防治工作計畫,積極整備及強化校內之腸病毒防治機制,並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學(幼)童健康管理,以及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工作。

三、請學校及幼兒園落實「生病不上學」的防疫觀念,如遇疑似腸病毒感染聚集事件時,應依規定進行疫情通報,並配合衛生單位進行防治措施,同時依據各地方政府訂定之停課決策機制,審慎評估是否適時採取停課措施。

國小:原則上無須停課。惟若有前款各目疫情條件之一,衡酌同一 班級有群聚感染擴大之虞,為避免疫情蔓延,且有必要者,學校得 採停課措施,停課決定應由校方召集相關教職員、家長或家長代表、 衛生專業人員等開會研議,若為前款第四目之情形,並須取得該班 級之二分之一以上家長同意;停課日數以七日為原則,決定停課時, 應檢附會議紀錄函報本局備查。

四、另請學校及幼兒園注意學(幼)童身體狀況,如發現有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抽躍(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

五、檢附「臺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暨停課要點」1 份(如附件),有關疫情資訊或相關防治措施,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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