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2日高市教資字第11533624400號函辦理。
二、查「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略以,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未依規定取得認證者,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得補助其環境教育相關經費。
三、本案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 (一)時間:115年7月7日(星期二)至115年7月9日(星期四),共3天。
- (二)地點:高雄市大寮區永芳國民小學(地址:高雄市大寮區永芳里鳳林三路4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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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習對象:
- 1、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證書」之各級學校校長及候用校長。
- 2、學校指定人員115學年度有退休或調校等情形者,亦請派員參加。
- 3、各級學校之教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1年或累計2年以上,有意參與認證者。
- (四)報名方式:請於115年6月24日(星期三)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研習代碼「561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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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備註:
- 1、全程參與者核予24小時研習證書,請學校轉知錄取人員不得遲到或早退,否則不予核發研習證明。
- 2、請學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 3、超過錄取人數時,將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人員優先錄取。
四、依據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之查詢結果,各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名單如附件所示。
五、證書即將逾期或已逾期者,請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項下「環教認證專區」查詢申請展延方式,或電洽環資國際有限公司客服電話 :02-2388-0518#197,02-6630-9988#106、107、111,02-2311-7722#2768。
六、有關「環境教育人員認證24小時研習」之開課訊息,請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項下「環教認證專區」-「認證申請訊息」-「研習訊息」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