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案研習簡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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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小時場
具備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未完成學習扶助8小時之授課教師及相關教學人員(以學習扶助授課教師及初任教師)且確實投入學習扶助教學為先。
大港國小場:- (1) 研習日期:115年8月4日(星期二)。
- (2) 研習地點:本市大港國小。
- (3) 開課組別:國語文、數學、英語文。
- (4)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5月18日上午8時起至5月22日下午4時止,至大港國小場8小時研習報名表單報名。
- (1) 研習日期:115年8月11日(星期二)。
- (2) 研習地點:本市新營國小。
- (3) 開課組別:國語文、數學、英語文。
- (4)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6月8日上午8時起至6月12日下午4時止,至新營國小場8小時研習報名表單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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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8小時場
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大專以上社會人士或二年級(含)以上大學生、學習扶助授課教師、課中學習扶助增置代理教師及初任教師,且確實投入學習扶助教學為優先。
大港國小場:- (1) 研習日期:115年8月5日(星期三)、115年8月6日(星期四)及115年8月7日(星期五),共3日。
- (2) 研習地點:本市大港國小。
- (3) 開課組別:國語文、數學、英語文。
- (4)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5月18日上午8時起至5月22日下午4時止,至大港國小場18小時研習報名表單報名。










